智能客服电话:(0312)5078362 设为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收藏本站 
保定教育考试院
首页 首页 本院介绍 院办动态 普通高考 成人高考 研究生考试 自学考试 中考中招 社会考试 高中学考 信息管理 机关党委
当前位置:保定教育考试院 >  中考中招
中考中招
 
 工作动态 
2023年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 2023/7/4 访问量: 9978

一、2023年,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应用“中考平台,这将对考生的报考有哪些影响

答:今年的中考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依托“中考平台”,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考生可对志愿进行修改。填报截止时间后志愿不能修改考生不填报志愿,将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考生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以后,要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就读,不能再自行联系其他学校就读。

二、今年第一批B 段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还划定吗?怎么划?

第一批B段为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设置1个志愿。根据A段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降一定分数划定主城区各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低于指标生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则不能录取指标生。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志愿和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控制线上未完成的指标转为高中学校统招计划使用在第一批录取结束后公布缺额情况,进行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三、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还使用“中考平台”吗?

答:民办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在“中考平台”上进行。具体的招生办法是: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市考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自主招生计划,选择录取在“中考平台”上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录取名单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到“中考平台”。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不得录取“中考平台”上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录取未在“中考平台”上报考本校志愿的考生,不得录取未在“中考平台”填报志愿的考生。学生和家长如有意通过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就读的,也须在“中考平台”上填报意向学校。

四、民办普通高中与学生签订的入学协议是否有效呢?

答:任何普通高中与学生签订的入学协议、承诺书等,均无效,都不能作为录取的依据。学生能否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取决于学生的中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请广大家长不要相信任何承诺及签订的协议。

五、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宣传中,有的学校已划定了最低录取线,是合规的吗?

答:此行为属违规行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均由市考院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依照学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只能在录取结束时才能知道。目前中考考生正在进行志愿填报,录取工作还没开展,各学校的录取分数均无法确定,学校现在就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行为是违规的。


 
 


版权所有 © 河北省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冀ICP备09025849号-1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北大街632号(军招对面)
乘车路线:市内4路、50路、63路到军招下车;17路、18路、102路到信誉楼下车;37路到张庄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