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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守则
发布时间: 2012/8/16 访问量: 1686
考生守则
1、考生要认真履行《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承诺内容。
2、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3、凭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0.5毫米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
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其他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正确粘贴条形码、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6、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7、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毎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时间内不允许上厕所。
8、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9、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0、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1、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笔,将答题卡、试卷按规定的顺序整理好,待监考员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收齐后,根据监考人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
12、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计入考生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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