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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考
 
 通知公告 
2010年我市高考报名即将开始
新闻来源:高考处 发布时间: 2009/11/26 访问量: 535
  2010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方式进行,报名分网上填报和照相及信息确认两个步骤。
  所有拟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考生(包括文史、理工、艺术、体育、对口类及单独招生等),于2009年12月1日至7日持有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组织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会考准考证。社会考生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确定的报名点进行报名,报名办法必须符合保定市教育局、市招生委员会《关于转发冀教基〔2008〕33号文件的通知》(保教基〔2008〕22号)要求,报名时需交验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在我市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台湾籍考生先到市考试院登记,然后到指定地点报名;在我市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先到市考试院登记,然后到指定地点报名。外省在我省借读和我省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回户口所在省报名。市区应、往届毕业生可在现就读的学校报名,社会青年、在职职工、在外地借读生等考生在保定二中教务处报名。
  报名考生12月1日8时至7日18时之间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主页(网址为:http://www.hebeea.edu.cn),凭注册码和密码点击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远程网上报名系统12月7日18时关闭。12月9日至13日,考生须持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原报名点进行照相、采集指纹及信息确认等工作,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报考艺术、体育及对口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向报名点索取招生简章。报考省内、外院校的艺术、体育、对口类专业和拟参加小语种、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及院校单独招生等专业(专门)测试的考生,进行专业(专门)测试时,必须向测试点交验《报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由报名点打印,考生直接向报名点索取。没有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测试。
  报名条件为: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其中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会考成绩要求;
  (3)身体健康。
  2.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具备对口招生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综合高中毕业;
  (3)身体健康。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煤炭企业优秀青年”要求年龄在30岁及其以下、工龄在两年及其以上,经所在企业同意,持单位介绍信和与所在企业县团级及以上人事管理部门签订培养协议一式三份(所在企业、考生、报考院校各一份)报名。大学毕业后回原企业工作。报名点负责审核协议书原件,并复印留存。“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限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国矿业大学等院校对口招生。
  3.报考艺术、体育和对口专业的考生要有一定专业基础。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
  5.按照教育部要求,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下列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或对口招生报名: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的考生;
  (2)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3)参加小语种、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4)报考体育单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5)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6)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类别如下:
  1.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艺术文、体育文考生可兼报文史专业,艺术理、体育理考生可兼报理工专业。我省美术、音乐(分声乐、器乐两项)、舞蹈、播音主持、编导等五类专业实行全省联考。
  2.对口招生报考专业类有:旅游类、服装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烹饪类、医学类、化工类、采矿及安全工程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在报名时,所有考生必须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并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诚信承诺书》。
  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一定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按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及摄像工作。报名信息确认一定要认真、仔细,以免报名信息出现错误,给参加考试和录取带来麻烦。特别提醒拟参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所有考生,一定要按时参加高考报名,逾期将不予补报。未办理报名手续将无法参加考试,也无法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详细情况,考生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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