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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0/1/6 访问量: 1020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教育考试院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根据《保定市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结合教育考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三次、省、市纪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为目标,围绕实现“阳光招考、科学招考、依法招考、和谐招考,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这一目标,构建覆盖招生考试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保证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生利益得到维护,有效促进招生考试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     目标任务
    (一)  建立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
    全面查找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工作运行过程不同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科学的识别与评估。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结合招生考试工作的特点,强化预防监管措施,跟踪发现掌握风险变化情况,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和防范,提高廉政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二)  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和公开透明机制
    结合招生考试工作的特点,建立完整的监控体系。要进一步规范和优化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实现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有效制约。要加强公开运行载体建设,大力推进招生考试工作网上运行、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建立公开透明运行长效机制,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  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围绕招生考试工作,建立招生考试运行监控考核机制,作为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注重分级组织,同步实施,要强化行政问责,加强责任追究。
    三、     重点工作
    围绕市《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工作方案》所确定的重点工作,结合考试院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  加强廉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
    依据《保定市行政权力运行廉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招生考试工作的实际,按照“改革创新、行政权力全覆盖的原则,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法依纪、客观及时的原则,预警监督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对我院、各业务处室及招生考试工作的各岗位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对策和风险防范措施,实施分类管理,从而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对每项行政权力,按照程序要求,认真调研,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编制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目录。
    (二)  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1、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照步骤清晰、程序简约、监督方便的原则,对考试院每一项权力运行流程进行重新审视和调整,建立高考、中考、成考、自考、会考等招生考试工作流程图,明确法律依据、办理程序、岗位责任等内容,压缩工作时限。确保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更加快捷、更加方便的服务。
    2、完善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公开栏、明白卡、新闻媒体等能够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传统公开载体的功能和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考试工作运行情况。同时要利用教育考试院招生网站、政府网站、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和通讯查询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及时公开公众关心的招生考试信息,实现适时动态公开,方便查询和监督。
    (三)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按照上级规定有关收费规定,对我院涉及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核定,明确收费标准和执收单位,汇编收费项目明白册,并向全社会公开。
    (四)进一步加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
    充分依托招生考试网站,加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一是充分利用我院招生考试网站,实现网上咨询、网上表格下载、网上申报、网上统计汇总、网上业务管理的电子政务。二是建立电子预警系统,根据确定的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在权力行使前提出预防警示。三是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网上权力运行的动态监督、网上举报投诉、网上效能监察、网上绩效考核等电子监察,确保网上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检察就跟踪到哪里。
    (五)加强对重点领域行政权力运行的监控。
根据我院确定的处室和各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等级进行重点监控,尤其加大对我院各类考试及财务、人事部门的监控力度,确保各考实现“阳光招考、依法招考、和谐招考、科学招考,办人民满意的招生考试”这一目标的实现,确保全院廉政风险等级处室和个人都能规范操作、依法执考、遵规守纪、风清气正,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问题。
    (六)强化责任追究
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融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和干部作风纪律整顿要求,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导致招生考试工作出现问题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 成立机构,落实责任。
    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在市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市考院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成立教育考试院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周立峰院长任组长,纪检组长张蕙茹同志任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有关文件起草、具体业务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及时收集资料、信息,为领导小组开展廉政风险预警工作当好参谋、助手。教育考试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室,成员为樊新国、王朝辉、马静。
    (二)改变作风,加强机制建设。
    考院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假公开、半公开和只公开不执行的问题,本着群众满意、群众方便的原则,切实扩大公开的覆盖面。尤其重视抓好行政权力的动态公开,在考试、招生的重要工作环节,加大公开力度,加大群众的监督强度,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在公开透明中健康运行。要把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纳入我院正在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责任制体系之中,纳入考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形成落实、监督并举的长效机制。
    (三)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今年是全面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第一年,要结合招生考试工作的特点,强化制度建设,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建设性的举措扎实推进,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工作开展,找准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腐败现象的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监督预警,强化动态公开。
    (四)加强督导,确保落实。
    要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普遍检查与跟踪调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尤其要加强对招生考试的高考、中考、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确保招生考试工作不出现任何问题和差错,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最终实现招生考试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附:保定市教育考试院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
 
 
             
 
                 二00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周立峰  党组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张蕙茹  纪检书记
宋天锁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永占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民生  党组成员、副院长
成 员为各处(室)处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
主 任:张蕙茹同志
成 员:樊新国  王朝辉  马  静
主要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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