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客服电话:(0312)5078362 设为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收藏本站 
保定教育考试院
首页 首页 本院介绍 院办动态 普通高考 成人高考 研究生考试 自学考试 中考中招 社会考试 高中学考 信息管理 机关党委
当前位置:保定教育考试院 >  普通高考
普通高考
 
 通知公告 
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线划定
新闻来源:高考处 发布时间: 2010/1/22 访问量: 507
  201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的评卷和登统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今年考试情况,结合我省美术类专业招生实际,省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了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线为160分。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联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1月22日17点以后,考生可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查询考试成绩。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考生报考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以下简称美术类专业)均须参加我省联考并合格。报考省外院校组织加试的美术类专业的,联考和院校组织的加试成绩均须合格。报考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只需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合考试合格线,是对美术类考生的最低要求,不是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也不是院校提档分数线。
 

 
 


版权所有 © 河北省保定市教育考试院 冀ICP备09025849号-1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北大街632号(军招对面)
乘车路线:市内4路、50路、63路到军招下车;17路、18路、102路到信誉楼下车;37路到张庄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