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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新闻来源:高考处 发布时间: 2011/1/12 访问量: 542
  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的评卷和登统工作已全部结束。考试成绩1月13日公布,今年我省不再单独发放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证。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根据教育部文件有关要求和考生考试情况,结合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实际,现将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1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满分为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65分。
  2.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考生报考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以下简称美术类专业)均须参加我省联考并合格。
  报考省外院校单独组织测试的美术类专业,我省联考和院校单独组织的校考成绩均须合格。
  报考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只需我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
  3.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分数线只是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线,是对美术类考生的最低要求,不是我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也不是院校提档分数线。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高等学校按美术类本科专业(包括含有美术艺术属性的非艺术本科专业)要求招生的,考生联考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科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科各不低于60分。
  5.含有艺术属性的非艺术本科专业,如果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成绩为校考成绩,按院校录取原则投档;如果院校使用我省美术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成绩为联考成绩,按院校的录取原则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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