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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安排
新闻来源:高考处 发布时间: 2011/5/31 访问量: 494
  一、招生对象
  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不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下同)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必须是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199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且通过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
  今年,解放军艺术学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及第四军医大学继续招收部分无军籍学员(学员入学后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及第四军医大学的招生对象、填报志愿、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工作与军队院校相同,录取也同步进行;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按照院校制定的招生实施细则执行。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省教育考试院配合。县(市、区,下同)人民武装部会同本县招生考试机构、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
  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6日。6月10日至11日,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考生,到毕业中学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在6月16日前完成政治考核,并将《政治考核表》交毕业中学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
  常住户口不在毕业中学所在县的考生,参加毕业中学、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户口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政治考核后,将《政治考核表》交毕业中学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军分区(警备区)具体组织实施,设区市教育考试部门配合。面试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18日。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由面试组人员共同作出。面试工作人员应当将面试结论当场告知考生。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常住户口不在毕业中学所在设区市的考生,参加毕业中学所在设区市军分区(警备区)组织的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及两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四、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实行单科淘汰制,即体检过程中,如考生一项体检内容达不到最低体检标准即被淘汰,不再继续参加体检。体检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18日。
  6月10日,志愿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填写《军队面试、体格检查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统计汇总报当地招生考试及其他有关部门。
  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
  常住户口不在毕业中学所在设区市的考生,参加毕业中学所在设区市军分区(警备区)组织的体检。
  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省军区和考生个人共同负担。
  五、填报志愿
  今年志愿填报继续以远程网方式进行。报考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4日18时至6月27日18时。
  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综合结论为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专业类别为指挥类和非指挥类志愿;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综合结论为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专业类别为非指挥类志愿。
  本科提前批中军队院校、武警部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招生分为A、B两个梯次,其中A梯次为使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及专业,B梯次为使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院校及专业。军队院校(含武警部队、国防生和无军籍学员)和公安(司法)院校(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不可兼报。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填报。
  六、录取工作
  省教育考试院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综合结论合格的考生中,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招生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对象。非指挥专业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当每梯次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时,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空缺的招生计划,征集线上合格考生志愿,并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20%向招生院校投档。要求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提前批本科A)的军队院校的指挥专业,经过征集,生源仍不足时,经招生院校同意后,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下按照计划缺额的120%,依照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但不得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军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招生院校可以在投档范围内优先录取。
  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由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由中学按照档案转递的有关要求,将档案密封并加盖印章后,交考生自行携带到录取院校。
  6月21日前,各军分区(警备区)应当将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考生的结论,通报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部门,由设区市教育考试部门于考生填报志愿前通知到本地区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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