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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2011年保定市高考考生温馨提示
新闻来源:高考处 发布时间: 2011/6/4 访问量: 449
  1.今年我市所有考场启用考场监控录像和网上巡查系统,考试的全过程将在国家、省、市、考点四级监控之下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省、市、县还将对考场录像资料进行回放审查,一旦发现违纪作弊考生,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规范自己的言行。
  2.考试期间,我市继续使用手机屏蔽器和隐形耳机探测仪等设备,发现考生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不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等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3.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需立即停笔,否则按违规处理。
  4.凡在考试中,出现考试工作人员放松考场管理或协同考生作弊等与工作人员有直接责任的严重违规事件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全体考生再次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和《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要求参加考试,坚守诚信,沉着应考。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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