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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我市开展2012年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
新闻来源:高考处 发布时间: 2012/3/31 访问量: 488

   为做好2012年我市招生考试工作,严肃考试纪律,净化考试环境,按照市招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普通类招生考试考风考纪工作的意见》(保招委〔2010〕4号)要求,4月份继续在全市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活动内容及要求仍按市教育局、市考试院《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保教通字〔2006〕69号)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

   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是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内在要求,是深化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的基础和保证,是从源头上治理违纪舞弊行为、切实维护招生考试良好秩序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重要职责,是学校应尽的责任。去年,个别地方因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不到位,出现了个别较严重的违纪作弊事件。仅2011年高考,全市就发现27名考生违纪舞弊,个别考生在有电子监控的考场左顾右盼、提前答题、抄袭别人答案等。根据有关规定,违规考生和相关责任人已受到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开展好此次活动,我们一要加强领导。成立考风考纪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本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和改进管理办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要健全组织。主管领导作为本地考风考纪教育的主要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督导、检查。班主任和专业课教师作为考风考纪教育的直接责任人,要掌握本班或本专业每一名学生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强化考试纪律教育和考试常识教育。要特别加强对高考体育、艺术、对口类考生的宣传教育,确保本班或本专业学生在考试时不出现任何问题;三要严格实行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考风考纪教育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级签订责任书,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制度上保证、措施上落实。

   二、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营造诚信应考的良好氛围,认真开展好“四个一”活动。各环节工作都有文字或图片记录,并建档立卷。

   ㈠广泛宣传,形式多样。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与宣传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方位宣传考风考纪教育活动。各学校召开考风考纪教育动员大会,把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宣传到所有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利用校内宣传栏、广播、网络、标语、班会、家长座谈会、诚信应考签名活动以及《致2012年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考生、家长及所有涉考工作人员端正思想,使考风考纪教育由他律变为自律。让所有参加2012年考试的监考教师和考生充分了解到,所有考场都安装了摄像头,考场内的一切举动,上级主管部门通过电子监控系统都能看的一清二楚,并全程录像,考试结束后还要进行回放倒查工作;每个考场都要配备钟表和金属探测器,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让考生知道考试时应该带什么、不应该带什么。每个考点配备一定数量的指纹识别设备和二代身份证读卡器,对有疑问的考生进行检查核实;考试期间,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还将利用无线电检测设备在考点周围专门检测。

   ㈡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地主管领导带头学习今年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要求,熟练掌握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内容,督导本地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对群体性舞弊苗头及早发现、及时制止。组织每一名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组织所有高考考生观看《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风考纪宣传专题片》,把历年招生考试违纪舞弊案件和违规考生的处理结果印制成警示材料,下发到每一名考生手中,震慑个别存有侥幸心理的人。各有关学校通过班主任和专业课教师工作,以及专家讲座、同学交流等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应试心理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稳定考生情绪,消除侥幸心理,树立文明应考、正当竞争的意识,教育考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违禁物品严禁带入考场的宣传教育,杜绝无意识违规现象。

   ㈢周密安排,加强检查。做到开始有计划,中间有检查,结束有总结。各学校的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全部在4月20日前完成,市考试院将于4月下旬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听取领导汇报,二是查看活动材料和记录(文字和图片),三是抽查一个毕业班进行考风考纪教育问卷调查,四是随机询问调查学生开展考风考纪教育的有关情况。

   三、严格选聘,认真培训,提高涉考人员的执考能力

   各单位高度重视考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保定市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选聘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敢于负责的考试工作人员队伍,组织他们认真学习《监考人员职责》、《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廉政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法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使他们清楚有关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提高查处违纪舞弊事件的能力及对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自我约束,坚持依法依规施考,考试工作人员在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中的表现和执考情况将被列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从而提高各类涉考人员严格执纪的自觉性,为考试顺利进行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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