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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发布时间: 2013/9/28 访问量: 1049
201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特别提示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3日。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从网上下载后打印。
●考点全部设在保定市区。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存储设备进入考场。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为纸笔考试,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计算机考试(简称机考)。
●机考考生须自备在计算机上使用的耳机,考点机房不统一配备。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纸笔考试)
 
一、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移动电话、手提电脑等物品。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四、考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应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否则作无效处理。考生拿到答题卡、试卷后,先在指定位置处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并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
五、在考试铃响之前,不准翻看试卷,不得在试卷、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
六、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七、考试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考生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八、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用签字笔书写,信息点的填涂用2B铅笔。
九、试题作答时,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填空题、论述题用钢笔或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十一、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二、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系统中。
 
 
 
 
笔试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所作的承诺。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必须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及无商标纸的饮料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所有考试科目均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应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否则作无效处理。
七、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必须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遇答题卡、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二、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整理好自己的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等。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机考)
 
一、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开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计算器、移动存储介质、电子通讯工具、PDA等辅助工具和其他物品。
三、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四、考生在正式开考后方能登陆上机考试系统。考生登录考试系统后应首先核对系统显示自己的个人信息和报考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与监考员说明情况。
五、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方可提交作答信息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六、考试时间结束时,系统将自动停止考生作答,并强行提交作答信息。考生须在考试时间结束前完成提交操作。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如系统故障、死机、突然断电等突发事件,无法正常作答,可在监考老师指引下在备用计算机上作答,系统将保存考生已答试题信息,考生更换计算机作答信息不受影响,可继续作答。
八、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处理。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系统中。
 
 
 
 
机考考生守则
 
一、考生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的内容,并确认同意;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系统管理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系统管理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必须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应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电脑桌左上角;
四、考生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小灵通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移动存贮设备(如优盘、PDA)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物品。
五、监考员宣布机考正式开始后,考生应立即进行系统登录;
六、考生登录时,及时校对考生基本信息,如不符,应立即举手,与监考员取得联系;
七、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问题,应及时举手与监考员取得联系;考生不得旁窥、交谈,不得拔动电源插座、禁止考生将无关文件拷入考生文件夹、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否则视为违规;
八、上机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考试期间考生必须及时进行存盘,提交考试结果;计时结束,应立即停止任何操作;
九、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允许考生交卷离场,考生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考场。提前交卷考生,须经监考员、考场系统管理员确认已正确提交;
十、机考试题在考试结束前属国家机密材料,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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