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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我市将继续在4月份开展招生考试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
新闻来源:高考处 发布时间: 2015/3/31 访问量: 419

    为做好我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等普通类招生考试工作,营造良好、诚信的考试环境,从源头上治理违纪舞弊行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我市将继续在4月份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

    为更好地开展此项活动,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学校,在4月份的考风考纪教育月活动中,建立健全考风考纪教育活动组织机构,成立考风考纪教育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结合本地、本校考风考纪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一是以中学为主体,利用校内宣传栏、广播、网络、标语、班会、家长座谈会、诚信应考签名以及《致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二是组织全体考生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考场规则》,观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教育宣传片》和《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风考纪宣传专题片》等,把历年招生考试违纪舞弊案件和处理结果印制成警示材料,下发到每一名考生手中。使其知规明耻,在学校、家庭及社会营造严肃、诚信的良好舆论氛围,将可能出现的问题防范于事前,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告知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所有考点、考场及试卷流转区域都安装有视频监控设备和拾音设备,考试过程将全程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进行回放倒查。各考点配备指纹识别仪、身份证阅读器、无线电信号屏蔽器、金属探测器、监考大师和无声挂钟等防舞弊设备,考生入场要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和身份核查,重点加强对违禁物品(包括手机等通讯工具、手表)严禁带入考场的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考试期间,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还将利用无线电监测设备在考点周边巡查监测。四是通过班主任和专业课教师积极工作以及专家讲座、同学交流等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应试心理素质教育和答题技巧培训,稳定考生情绪,消除侥幸心理,树立文明应考、正当竞争的意识。并教育考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考试违规。五是层层签订责任状。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局长与学校校长、学校校长与班主任及专业课教师、班主任及专业课教师与考生均须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使考风考纪教育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并确保在考试中不出现违纪舞弊现象。同时规定:凡在考试中出现失、泄密、雷同试卷、考场纪律混乱、考试工作人员协同考生作弊等与工作人员有直接责任的严重违规事件,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单位抓好考风考纪教育的督促检查工作,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对不按要求开展活动的要给予批评,并督促其改正。为使活动开始有安排计划,中间有督促检查,结束有总结,4月底前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县(市)和市区有关学校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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